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规范内蒙古博物院藏品征集工作,2023年我院经专家鉴定、价格磋商等环节,2023年新征集藏品19646件(套),含玉石器、陶瓷器、金属器、杂项类藏品、纸质文献、档案资料、近现代代表性实物等。涉及费用总额2830.5391万元。现将2023年征集藏品情况公示。
新征集藏品存放于博物院专业库房,严格按照文物保护要求进行保管,确保藏品的安全和完好。定期对藏品进行检查、保养和修复,确保其长期保存和展示。部分适合陈列展示的藏品已在博物院相关展览中展出,并在展品标签上标注了藏品的来源。新征藏品还将用于学术研究、文化交流和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其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对于未展出的藏品,博物院将根据展览计划和学术研究需要进行合理安排和使用。
内蒙古博物院藏品征集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征集的藏品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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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博物院
2025年5月19日